社区治理是社会体系的基石,连日来持续关注了小区物业管理的乱象,部分小区存在公摊电费不清、公共收益不明、业委会难成立等现状,激起一片哀怨。
现在有很多小区的业主在反映,物业管理乱象。大致主要就是在收费乱象的问题。物业费虚高,业委会难以成立,公共收益去向不明。物业真的可以只手遮天么?
管理乱象一:业委会难以成立
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了,基本上每个地区都会出现这样的问题,想要成立业委会,但是会发现有层层阻碍,难以成立,比如业主意见难统一,物业拒不配合,想成立业委会,物业都会认为是你来监督他监管他,很自然的处于一个对立的场面。
业主之间的顺畅沟通是解决这件问题的关键突破口,自己首先先统一一下意见,然后和物业达成共识,业主委员会一旦成立,有很多的问题就会解决了。
管理乱象二:公共收益去向不明,成为了灰色地带
公共收益没有具体的公示。所有的公共收益,不知道用到了哪里,不管是电梯,还是其他的费用,物业不公开、业主维权难,让公共收益,似乎沦为了大家都管不着的“灰色地带”。
明确公示收益去向,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态度,履行好自身的义务,是维护物业和业主良好关系的桥梁。
管理乱象三:乱收费
有业主反映,现在小区自己收水费,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产生了100多块钱的水费,并且还在收取暖气的开口费这些费用,物业的价格虚高,比周边小区高出了很多的费用。国家发改委在2001年就下达了第585号文件《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取消了暖气开口费。在收取相关费用的时候,需出具相关的条约明示,并且在业主提出异议的时候,能够及时的去和业主沟通协商,解决业主的这些问题,很多事情就迎刃而解了。
物业有自己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和业主形成良性的氛围,打造和谐的小区。与人方便,与己方便。
在前几天新乡市组织开展了第一季度物业管理考评全面提升新乡市的物业管理水平,对小区物业的各个方面进行考察~进一步落地管理要求,加强对物业的监管。小编相信把问题进行一个处置,把矛盾进行解决,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业主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就不会出现一些不好的画面~
你们小区有遇到这样的问题么?可以来说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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