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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跨省通办业务办理须知
来源: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09-27 17:33:51

  一、受理范围:

  个人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还清证明;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等。

  二、申请途径

  (一)线上申请:职工缴存地中心已实现网办服务事项的,职工可通过线上办理。

  (二)线下 “两地联办”:异地缴存职工在新乡购房的,可在中心及各县(市)管理站营业大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包括购房提取和偿还房贷本息提取。

  (三)线下“代收代办”:异地缴存职工申请个人公积金缴存、贷款信息查询;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还清证明的可在中心及各县(市)管理站营业大厅申请代收代办业务。

  三、“代收代办、两地联办”办理流程

  1、职工需与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联系,咨询缴存地中心业务办理所需材料。

  2、职工携带所需材料到中心及各县(市)管理站营业大厅申请。

  3、职工需完整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并签字。

  4、异地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需填写《征信信息查询授权书》并签字确认。

  5、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后,原件退还申请职工,并出具《“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一份。我中心将于5个工作日内核实信息,并发送至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若对方中心需要补充资料再与职工联系。

  6、业务办理成功后,将电话通知职工,请保持电话畅通。 

  注:提取金额、到账时间均由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确定;《“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和《征信信息查询授权书》无需提前打印,直接在受理窗口填写;跨省通办其他业务可参照两地联办、代收代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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