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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时 房屋外的院落和空地面积有补偿吗?
来源:乐居买房2021-01-21 11:10:48
摘要
  拆迁问题一直是老百姓比较关注的话题,而补偿问题也总是拆迁中发生矛盾的导火索。

  拆迁问题一直是老百姓比较关注的话题,而补偿问题也总是拆迁中发生矛盾的导火索。不少人问小编,自己家的房子要拆迁 ,房子外面的院落和空地面积是否在补偿范围内?如果在补偿范围内的话,怎样计算是合理的?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聊一聊,在拆迁时,对房屋外的院落和空地面积是否给予补偿。

  一、拆迁补偿范围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拆迁补偿标准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里有明确的规定,在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的时候,要给予被征收人公平的补偿。而对于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款,不能低于征收公告时同类房产的市场价格。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补偿费用和安置补助费用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院落、空地属于其他土地,所以可以参照耕地的补偿费用规定。

  而房屋的价值需要有专业的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有权利申请再次评估。如果第二次的结果还是不满意的话,还能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制定内容,要公开征求意见。

  这些规定都保障着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证着房屋征收能够合理合法、公平公正地进行。三、院落和空地面积补偿条件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拆迁补偿不仅要考虑房屋占地面积,还要考虑对征收房屋价值产生重要影响的附属设施,如院落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由此来看,院落、空地面积作为被征收人的合法财产,自然也是要给补偿的。

  而且《土地管理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征收的时候需要按照土地的原用途(包括工业住宅商业等区分)给予补偿。如果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不能够让被征收人保持原来的生活水平,那就要增加安置费用。

  四、未经登记的空地和院落补偿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经登记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补偿的答复》中有规定,土地公有制之前,通过购买房屋的形式使用的私有土地,在转为国有土地后,仍然可以继续使用,只是需要进行产权登记,确认土地的使用人。

  发生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被征收人享有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的权利,同样的要以房地产市场的价格,予以征收补偿。因此,拆迁时,对于有院落的房屋进行补偿的时候,应该在评估时根据房屋所有人对于院落的使用情况,作出合理的补偿。这样有了明确的规定和标准,在拆迁补偿时,就不会出现那么多的问题了。

标签: 房屋 拆迁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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